优游国际
来源:看懂经济
来源:国新网原标题: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图文实录
(编者略有删节)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10月12日(星期六)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
参会人员:财政部部长蓝佛安、财政部副部长廖岷,王东伟,郭婷婷、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寿小丽。
财政部部长 蓝佛安:
下面,我先总结介绍一下今年以来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情况,以及下一步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考虑。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组合使用赤字、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税费优惠、财政补助等多种政策工具,加大财政政策力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积极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主要包括以下6个方面:
一是扩大财政支出规模。2024年安排财政赤字4.06万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800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3.9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000亿元;发行1万亿超长期特别国债,用好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达到28.55万亿元,持续保持较高的支出强度,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优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实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科技成果转化税收减免等政策,完善对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1-8月份,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超1.8万亿元。
三是积极扩大国内有效需求。督促地方用好增发国债资金,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使用工作,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持续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支持地方加大重点领域补短板力度。1-9月发行新增专项债券3.6万亿元,支持项目超过3万个,用作项目资本金超2600亿元。
四是加强基层“三保”和重点领域保障。认真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腾出资金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和重点领域支出。2024年中央财政安排对地方转移支付超10万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长8.8%,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长8.6%,将更多的资金用于补充地方财力,支持地方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同时,加大对科技、乡村全面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中央本级科技支出增长10%,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1770亿元,下达651亿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财税支持政策,扎实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
五是更大力度支持基本民生保障。今年以来,中央财政下达就业补助资金667亿元,支持地方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1-9月全国教育支出3万亿元。按照全国总体3%的比例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大幅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94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70元。下一步,我们将顺应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和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进一步加大相关领域的支出力度,更好惠及民生。
六是抓实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按照一省一策,落实各项化债措施。中央财政在2023年安排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超过2.2万亿元的基础上,2024年又安排1.2万亿元的额度,支持地方特别是高风险地区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和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等。地方债务风险整体缓释,化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按照9月26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财政部在加快落实已确定政策的基础上,围绕稳增长、扩内需、化风险,将在近期陆续推出一揽子有针对性增量政策举措。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力支持地方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较大规模增加债务额度,支持地方化解隐性债务,地方可以腾出更多精力和财力空间来促发展、保民生。
二是发行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升这些银行抵御风险和信贷投放能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三是叠加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资金、税收政策等工具,支持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四是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支持保障力度,国庆节前已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下一步还将针对学生群体加大奖优助困力度,提升整体消费能力。
我再补充一点,逆周期调节绝不仅仅是以上的四点,这四点是目前已经进入决策程序的政策,我们还有其他政策工具也正在研究中。比如中央财政还有较大的举债空间和赤字提升空间。
答记者问
1.日前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保证必要的财政支出,请问财政部将具体采取哪些措施?
财政部部长 蓝佛安: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加大对基本民生和重点领域的经费保障,保持财政支出强度,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序,重点支出得到了比较好的保障。下面有几组数字:
1-9月份,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8万亿元,增长2%。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4.3%,教育支出增长1.1%,农林水支出增长6.4%,城乡社区支出增长6.1%,住房保障支出增长2.5%。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低于年初预算设定的目标。我们将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确保全年实现收支平衡。刚才我也提到了,在工作中,既要依法依规筹集财政收入,也要避免收过头税,切实维护经营主体权益。同时,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确保重点支出应支尽支,发挥好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推动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我们有以下三个措施:
一是有效补充财力。中央财政从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中安排了4000亿元,补充地方政府综合财力,支持地方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和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盘活闲置资产,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努力增加财政收入。指导地方依法依规使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存量资金,保障财政支出需要。
二是切实保障各项重点支出。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资金用于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确保重点支出力度不减。从刚才罗列的几个数字就可以看到,重点支出都保持较高幅度增长。强化科技、教育等重点支出保障,落实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提标等民生政策,有力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绿色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保障党中央确定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用足用好各类债务资金。目前,增发国债正在加快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也在陆续下达使用。专项债券方面,待发额度加上已发未用的资金,后三个月各地共有2.3万亿元专项债券资金可安排使用。我们将督促地方切实用好各类债券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拨付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对投资的拉动作用。
2.蓝部长也提到下一步要加力支持地方化解隐性债务,能否介绍一下采取的措施和下一步的政策安排?另外,市场传言将有几万亿的财政政策安排,刚才您也提到要较大规模增加债务额度支持地方化债,能否对此进行确认?
财政部部长 蓝佛安:
2015年以来,党中央要求建立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开好“前门”、严堵“后门”,坚决遏制隐性债务规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切实防范债务风险。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相继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闭环”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债务风险较低的北京、上海、广东实现存量隐性债务清零,在债务风险较高的县区开展化债试点,联合相关部门防范化解融资平台隐性债务风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了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统筹开展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通过安排财政资金、动用资产资源等方式积极偿还债务,稳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22年下半年开始,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地方出现了债务风险隐患。2023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国务院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各省份制定具体化债方案。各有关部门、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了更多的务实举措,财政部安排了超过2.2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地方特别是高风险地区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和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得到了整体缓解。截至2023年末,全国纳入政府债务信息平台的隐性债务余额比2018年摸底数减少了50%,债务风险可控。
2024年以来,经履行相关程序,财政部已经安排了1.2万亿元债务限额支持地方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和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为了缓解地方政府的化债压力,除每年继续在新增专项债限额中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的债券用于支持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外,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加大力度支持地方化解债务风险,相关政策待履行法定程序后再向社会作详尽说明。需要强调的是,这项即将实施的政策,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这无疑是一场政策及时雨,将大大减轻地方化债压力,可以腾出更多的资源发展经济,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巩固基层“三保”。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压实地方化债主体责任,指导地方稳妥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和推动融资平台转型。同时,对违法违规举债问题严肃查处问责并限时整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的风险。
3.关于房地产市场的。请问,财政政策在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方面有什么考虑?
财政部副部长 廖岷:
在已出台的政策中,包括需求端、供给端和化解风险三个方面:
在需求端,主要是支持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需求、降低购房成本。包括出台的“卖旧买新”换购住房阶段性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例如,现有住房卖了200万元,原值100万元,应交个税约20万元,但是您如果在一年内再购买一套200万元以上的住房,已交纳的20万元个税可全额退还。再比如,我们配合相关部门,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据测算,全国每年可节省的公积金个人贷款利息支出约200亿元。这两项政策,对于降低居民的购房负担、增加住房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供给端,我们主要是支持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兜牢民生底线。近三年,中央财政安排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124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800亿元,并统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666万套,用于满足城市中低收入群体、新市民还有青年人的基本住房需求。同时,也支持各地积极稳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16万个、惠及居民2725万户,支持棚户区、城中村、城市危旧房改造420万户,发挥了稳投资、促消费和惠民生的重要作用。
在化解存量风险方面,财政部门配合出台了“保交楼”专项借款政策,对3500亿元专项借款予以贴息,去年以来已预拨贴息资金62亿元,支持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我们还配合推动保交房攻坚战、消化存量商品房和闲置土地等,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风险,稳定社会预期。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积极研究出台有利于房地产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此,我向大家通报,财政部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主要是考虑到当前各地闲置未开发的土地相对较多,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券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确有需要的地区也可以用于新增的土地储备项目。这项政策,既可以调节土地市场的供需关系,减少闲置土地,增强对土地供给的调控能力,又有利于缓解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企业的流动性和债务压力。
第二,支持收购存量房,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考虑到当前已建待售的住房相对较多,我们主要采取两项支持措施:一项是,用好专项债券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另一项是,继续用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原来这个资金主要是用来支持以新建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现在我们对支持的方向作出优化调整,适当减少新建规模,支持地方更多通过消化存量房的方式来筹集保障性住房的房源。通过这两项措施,既可以消化存量商品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平衡,又可以优化保障房的供给,满足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
第三,及时优化完善相关税收政策。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我们正在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下一步,还将进一步研究加大支持力度,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当前一些地方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这“三保”压力增大,蓝部长也提到了“三保”工作,各方面对此也非常关注。请问今年以来财政采取了哪些措施支持地方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财政部部长 蓝佛安:
2024年,财政部不断健全覆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动态监测、应急处置的“三保”管理体系,推动基层“三保”平稳运行。我们主要有以下四个措施:
一是加强基层“三保”财力保障。2024年中央财政安排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超过10万亿元,并督促地方将财力下沉基层,优先足额安排“三保”经费预算。我们这里所说的基层,主要是县一级。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们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省级兜底、中央激励”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做细“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三是增强库款保障能力。加强对困难县区的库款调度,保障“三保”资金支付需要。
四是加强地方财政运行监测。我们现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国所有的预算单位和基层财政运行都能监测到,库款是多少,“三保”进度怎么样,我们都清清楚楚。我们按月向各地推送“三保”风险提示,并督促地方及时做好应对处置。
总的看,当前基层“三保”呈现总体平稳、局部偏紧的态势。根据全国基层财力总量测算,“三保”底线是有保障的。以2023年为例,基层“三保”支出约占可用财力的五成左右,如果再加上其他的刚性支出,占可用财力的八成左右。局部地区“三保”压力增大,主要是受财政收入增长放缓、土地出让收入下滑以及地方政府债务负担等影响。
下一步,财政部将持续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研究制定“三保”清单,积极构建长效机制,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具体有以下五条措施:
一是压实各方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本地区“三保”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定期研究完善保障措施。各职能部门对本领域“三保”政策落实负主要责任,并与财政部门建立横向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增强地方财力。结合年度预算安排,持续加大中央对地方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刚才在前面我也讲了,今年利用债务结存限额,向地方下达了4000亿元的债务限额,用于补充综合财力,这对“三保”的保障是有积极意义的。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财力性转移支付比重;同时,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增加地方自主财力。
三是强化库款调度。持续跟踪地方收支运行和库款保障情况,对库款紧张的地方,中央财政通过提前调度资金等方式予以适当支持。督促省级财政部门加强库款监测,增强基层库款保障能力,优先满足“三保”支出需要。
四是缓解债务压力。更大力度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刚才我们已经讲到了较大规模债务限额,履行法律程序后会向社会详细说明,并继续在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支持地方化解债务风险。
五是加强动态监测。推动建立覆盖“三保”全过程的信息化、智能化监测体系,动态捕捉潜在风险,及时进行预警和提示,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谢谢。
5.中国积极财政政策在提振消费和防范通缩风险方面,怎么样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另外,一揽子财政政策规模有没有大概的估计?中央财政加杠杆的空间会有多大?
财政部部长 蓝佛安:
今年以来,我们更加注重发挥积极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保持财政支出强度,在扩内需、促消费、惠民生等方面,我们持续发力,推动激发消费潜力、扩大有效需求。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多举措增加居民收入。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2024年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历次提标调增幅度最大的。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总体提高3%左右,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也有较大幅度提高。在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保障的基础上,今年国庆节前,还向特困人员、孤儿等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助,提高困难群众收入,增强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和意愿。
二是多渠道增加政府投资。刚才我们也讲到,2024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1万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3.9万亿元、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000亿元,再加上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实际可用于增加政府投资的资金规模较去年大幅度增加,带动有效投资,扩大国内需求。
三是大力度实施“两新”政策。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从8月底、9月初开始,各地方陆续推出具体的操作办法,主要是加力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进一步提升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有力拉动投资增长、释放消费潜力、促进产业发展。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坚持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优化基础性政策机制安排,改善居民收入预期,激发消费潜能;用好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等工具,完善商贸流通体系,改善消费环境;发挥政府债券牵引作用,带动有效投资,扩大国内需求。
关于第二个问题,中央财政在加杠杆方面的空间有多大。刚才在开场白中我也讲到,中央财政在举债和提升赤字方面是有较大空间的。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发展与安全,结合经济形势、宏观调控需要、财政收支状况等因素,合理运用好债务政策工具,促进经济持续向好。谢谢!
6.最近,财政部正在研究出台专项债管理新举措。请问,今年以来专项债发行使用情况如何?下一步将从哪些方面加强管理?
财政部副部长 王东伟:
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专项债管理政策制度,指导地方提升专项债项目质量,持续发挥专项债在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20年以来累计安排新增专项债券18.7万亿元,支持了约13万个政府投资项目,2024年安排新增专项债券3.9万亿元,刚才蓝部长讲了,这是历年来规模最大的一年。
我们聚焦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认真组织做好专项债券分配和发行使用工作,一方面,加大对经济大省专项债券支持力度,额度分配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的地区倾斜,支持经济大省重大项目建设。另一方面,合理安排其他地区专项债券额度,推动在建项目续建完工和国家重大战略项目落地实施。再就是,指导地方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加强调度,按旬通报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截至9月底,各地发行新增专项债券3.6万亿元,占全年额度的92.5%。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下一步,要研究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健全管理机制,保持政府投资力度和节奏,合理降低融资成本,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具体而言有三点:
第一,扩范围。主要有三点:一是研究完善专项债券投向清单管理,增加用作项目资本金的领域,最大限度扩大使用范围。二是用好专项债券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三是合理支持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第二,强机制。研究完善项目管理机制,打通在建项目“绿色通道”,推动项目谋划储备和建设实施的有效衔接,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
第三,严管理。主要有三点:一是完善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债券资金支出监管,落实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二是健全完善专项债券项目资产台账,分类管理项目资产,确保政府负债和项目资产平衡。三是探索专项债券提前偿还,研究建立健全偿债备付金制度,保障专项债券偿还来源。
7.我们注意到,作为增量政策的重要内容,近期财政部正在研究完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我们想了解近期会有哪些新的政策部署?
财政部副部长 郭婷婷:
目前,我国已建立政府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全方位资助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生活补助、勤工助学等政策。2023年,全国财政投入932亿元,资助高校学生超过3100万人次;通过财政贴息等政策,支持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700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从奖优和助困两方面,分两步调整完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第一步,在2024年推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是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翻倍。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从每年6万名增加到12万名;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从每年3.5万名增加到7万名;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从每年1万名增加到2万名。
二是提高本专科生奖学金奖励标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从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从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
三是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平均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四是加大国家助学贷款支持力度。额度提高,将本专科生最高贷款额度从每生每年1.6万元提高到2万元,研究生从2万元提高到2.5万元;利率降低,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点执行。
第二步,2025年提高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同时,还将提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并扩大资助范围。
8.2024年发行了一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的安全能力建设。请问,将如何管好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财政部副部长 王东伟:
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是今年的一项重要财政政策。为抓好这项重大政策贯彻落实,财政部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专班,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有序推进。
一是做好资金筹措。综合考虑项目建设周期和国债市场需求,科学设置债券品种,合理把握发行节奏,既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又防止资金沉淀,节约资金成本。截至9月底,累计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7520亿元,发行利率总体保持平稳。
二是加快资金拨付。根据项目清单及时下达预算、及时拨付资金。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日前,财政部印发了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提出了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实行专账管理、建立偿债备付金制度、强化绩效管理等一系列具体要求,采取更严更实更细的措施,管好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9.蓝部长提到将发行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能否解释一下具体的政策考虑,以及下一步怎么落实?
财政部副部长 廖岷:
当前,工、农、中、建、交、邮储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经营整体稳健,资产质量也很稳定,拨备计提充足,按照国际最佳实践标准,主要指标均处于“健康区间”。其中,所有者权益持续增加,截至2024年6月末达到15.1万亿元,较年初增长2.9%;资本实力相对充足,截至2024年6月末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平均为12.3%。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与其他各类金融机构一起,共同承担着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金融“五篇大文章”的重要任务。资本是商业银行持续经营的“本钱”,也是银行推动实体经济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防范各类风险的基础。大家都知道,过去几年,一些地方中小银行资本金已经进行了补充。在当前形势下,我们认为,有必要通过适当方式,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核心一级资本。这不仅能够提升银行的稳健经营能力,而且可以发挥资本的杠杆撬动作用,增强信贷投放能力,进一步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为推动宏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振市场信心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根据国务院授权,财政部负责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其中就包括建立国有金融机构资本补充和动态调整机制。财政部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按照“统筹推进、分期分批、一行一策”的思路,积极通过发行特别国债等渠道筹集资金,稳妥有序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核心一级资本。我们相信,通过这一举措,可以提升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也有利于推动整个国民经济行稳致远。
给大家通报一下最新进展情况,这项工作已经启动。财政部已会同有关金融管理部门成立了跨部门工作机制,为各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加快完成相关工作提供高效服务。目前,我们正在等待各家银行提交资本补充具体方案,各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另外,给大家说明一下,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作为上市银行,各家银行具体的资本补充计划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依法地进行信息披露。
10.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请问,下一步财政部将推出哪些具体的改革举措?
财政部部长 蓝佛安:
在整个改革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将注重把握好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效率与公平、全局与局部、长远与当前等重大关系,努力把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力量。具体有三点:
一是抓紧出台改革实施方案。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注重加快推进改革和推动财政科学管理的有机结合,积极回应社会和基层关切,针对全会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逐项细化制定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优先序,初步形成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作为今后改革的“总路线图”。
二是抓紧推动改革举措落地实施。我们坚持分阶段分步骤稳妥推进改革,统筹确定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地时限,拟在今明两年集中推出一批条件成熟、可感可及的改革举措,特别是一些事关顶层设计的基础性制度,比如说健全预算制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等,逐步形成基础性制度先行引领、细分领域改革举措接续跟进的改革成果体系。
三是注重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在明确改革原则和方向的前提下,我们鼓励和支持有关方面因地制宜推进改革创新,组织开展了中央部门零基预算改革试点,并拟在部分地区开展财政科学管理试点。我们将结合各地区各部门不同特点,赋予不同的改革试点内容,充分尊重首创精神,及时凝练改革经验并复制推广,与时俱进将改革向纵深推进。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落实,积极主动、扎实稳健,推动形成财政宏观调控更加精准、预算制度更加健全、税收制度更加优化、财政体制更加完善、财政发展更可持续的良好格局,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保障。
推荐阅读
1、政治局经济工作会议划重点解读版(7月30日)
2、金融监管总局年中工作会议精神划重点版本(7月31日)
3、核心智囊权威解读三中全会决定:划重点版本(7月31日)
4、现代边海空防: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重点划线版(7月31日)
5、国家发改委主任郑栅洁:建设国家战略腹地和关键产业备份(8月1日)
6、财政部:今年安排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两重”项目(8月1日)
7、划重点!人行北京分行发布上半年北京市金融统计数据(8月2日)
8、划重点版:央行2024年下半年会议内容(8月5日)
9、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通知发布!明确应免责、不得免责情形(8月5日)
10、央行等五部门: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划重点版)(8月6日)
11、六大行集体表态:下半年工作怎么做?(划重点版)(8月7日)
12、中央金融办分管日常工作副主任王江接受《人民日报》专访(8月9日)
13、央行发布2024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划重点版内容摘要)(8月12日)
14、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及副局长答记者问(8月12日)
15、金融监管总局公布上半年银行保险业重要数据!(8月12日)
16、央行公布金融统计和社融数据:前七个月社融累计增量同比少3.22万亿元(8月13日)
17、2024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专栏 | ①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存贷款利率形成机制(8月13日)
18、2024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专栏 | ②进一步健全市场化的利率调控机制(8月13日)
19、央行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1000亿元,支持12省(区、市)防汛抗洪救灾及灾后重建(8月13日)
20、2024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专栏 | ③支持住房租赁产业可持续发展(8月14日)
21、2024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专栏 | ④资管产品净值机制对公众投资者的影响(8月14日)
22、国家统计局公布7月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总体平稳、稳中有进(8月15日)
23、2024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专栏 | ⑤密切关注海外主要央行货币政策走向(8月15日)
24、新华社专访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都说了什么?(8月16日)
25、互联网财产保险迎来强监管时代: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出台新通知(8月19日)
26、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首席合规官制度成亮点(8月19日)
27、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详解:中国银行业稳中向好,风险可控(8月23日)
28、交易商协会副秘书长解读央行国债利率风险提示的背后考量与市场误解(8月23日)
29、中央财办副主任韩文秀发文解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8月27日)
30、中央金融办王江详解如何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划重点版)(8月28日)
31、央行、外汇局共同发声,释放最新货币政策信号(9月6日)
32、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董莉娟解读2024年8月份CPI和PPI数据(划重点版)(9月11日)
33、金融时报解读金融数据变化:淡化总量、重视质效(9月18日)
34、央行公布8月金融统计和社融数据:M2增速保持稳定、M1增速持续回落(9月18日)
35、18条新规出炉:金融机构移动应用管理迎来监管(9月18日)
36、8月财政收支情况 :税收收入降幅扩大,非税收入增速放缓(9月23日)
37、金融租赁业务新规范:国家金融监管局发布管理办法修订版(9月23日)
38、国家外汇管理局解读8月外汇收支情况:资金流动趋于平衡(9月23日)
39.三位金融管理部门“一把手”同时出席,发布重要金融信息(9月24日)
]article_adlist-->]article_adlist-->特别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或立场,不代表新浪财经头条的观点或立场。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与新浪财经头条联系的,请于上述内容发布后的30天内进行。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